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问题及对策一、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 一) 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我国的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主要包括管理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四个部分,但实际经营过程中,几乎所有上市公司都是靠经营者来完成职责的,之前提到的股东大会、监事会等难以起到相应的作用,弱化了对经营者的监督责任,这就形成了“内部人控制”。我国上市公司大多是国有上市公司,国有上市公司的高层大多由行政任命,他们并不是职业化的经理人, 对他们而言职位提升的激励效应要远大于股权激励带来的效果。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实行股权激励会导致经营者为了自身利益实施盈余管理,从而片面追求股价或业绩的上涨。这样的公司治理结构不仅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损害了大股东自身的利益,严重阻碍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有效实施。( 二) 绩效考核体系不够健全在股权激励计划中,最重要的是股权激励指标的选取与制定,在目前信息不完全对称的环境下,激励指标的选取首先是要在不同的企业选取适合其自身的考核指标。但是,很多企业往往还是采用企业的经营业绩为主要指标参考,只是利用净利润和净资产增长率为主要指标,但这两个指标不能充分说明企业经营业绩的情况,无法表现企业长远发展的潜力,也无法真实、客观、全面地考核公司的业绩和经营者个人的努力。这种以业绩为导向的考核指标体系,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会驱使高层进行短期行为,进行高风险经营,甚至人为篡改财务结果。( 三) 缺乏有效的资本市场我国股票市场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起?时间较晚,且我国经济体制跟西方发达国家差距很大,股票市场的有效性不足,呈现弱势有效。就目前来看,我国资本市场发育还不够健全,阻碍了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实施,股票价格经常大幅波动,股价不能真正地反映公司经营业绩,股票市场不能及时准确地传递企业的经营信息,导致股权激励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效果和约束力大打折扣。( 四) 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在我国,上市公司欲实行股权激励,将涉及到众多的法律法规,但相关规范性文件变更频繁,导致众多公司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产生混乱。比如关于股票来源问题,在现行法律环境下,中国的上市公司只能通过增发新股、回购股票两种方式来筹集股票。而《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或“上市公司新发行的股票一般不得留置”,这就存在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此外,对股权激励的实施细则还不够完善,现行法规对利用股权激励计划虚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