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民参与问题研究——以厦门PX事件为例在经济全球化、政治民主化和社会多元化的当代社会,公民参与已经成为一股席卷全球的政治“春风”,尤其是在公共政策过程中,公民参与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成为深刻影响甚至改变现代政府公共决策和从事公共管理活动方式的一股强劲力量。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作为公民政治参与的一种重要形式, 是公共行政的公共性与公民民主权利相契合,确保公共政策对民意的有效回应性和科学性,实现社会资源公平分配的重要途径。但是,事物的发展总是在矛盾中前行的。公共政策过程中公民参与的发展也不可能一帆风顺,对于仍处在转型期的中国来说,公民参与政策过程更是面临着诸多纷繁复杂的困难和阻碍。一、相关概念界定( 一) 公共政策几乎所有的政治学者都给公共政策下过定义。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戴维 ?伊斯顿根据政治系统分析理论,将公共政策定义为政治系统作出对社会具有约束力的权威性的价值分配。陈庆云从这一定义出发,进一步将公共政策定义为“政府依据特定时期的目标,在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选择、综合、分配和落实的过程中所制定的行为准则”。之所以采用此种界定,是因为笔者认为,从更本质的意义上来说,公共政策无非是政府调整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工具,公共政策所反映、调节的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利益关系。相应地,整个公共政策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公共利益分配的过程。( 二) 公共政策制定所谓公共政策制定,指针对公共政策问题提出并选择解决方案的过程,包括目标确定、方案设计、方案的评估、可行性论证、方案选择五个方面。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实际上就是各种利益的输入、协调的过程,所以,公民要求参与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以维护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 三) 公民参与对于公民参与的概念,学者们进行了丰富的研究。他们分别从不同的立场、角度出发,提出了各自不同的见解。杜建刚认为:公民参与的涵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狭义上讲, 公民参与就是公民在代议制政治中参与投票选出公共权力机构及其领导人的过程,这不仅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重要责任; 广义上的公民参与范围比较宽泛,除了上述几项功能之外,还包括所有关于公共利益、公共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参与。夏立忠将公民参与定义为政治参与,他认为所谓政治参与,就是指普通公民通过各种合法的途径与方式,参与公共政策制定,以此直接或间接地对政治体系的构成、运行方式以及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