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云南省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总体要求: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猪肉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猪肉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猪肉质量安全监管网络。主要任务:养殖环节要确保落实生猪检疫制度,推动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售出、不转运。定点屠宰环节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取缔私屠滥宰,推动猪肉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确保出厂肉品检疫检验合格。严肃查处屠宰加工病死猪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猪肉出厂。肉食品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要保证销售、使用经定点屠宰企业检疫检验合格的猪肉。工作目标:积极推动全省猪肉质量安全工作的开展,全省县级市及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县区生猪定点屠宰率实现 100%,其他县级城镇定点屠宰率达 95%以上,乡镇定点屠宰率达 50%以上,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 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加强定点屠宰厂(场)生猪及肉品的检疫检验,提高定点屠宰厂肉品检疫检验水平和无害化处理水平,严禁检疫检验不合格猪肉产品进入市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猪肉、病害猪肉的不法经营行为,保证猪肉质量消费安全。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标本兼治。本次专项整治的各项措施不仅要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还要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做到标本兼治。要把专项整治与强化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把行为整治与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使每一项措施既能短期见效,又能收到长远效果。突出重点。各部门、各地区要从实际出发,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治任务和目标。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将每一项任务、每一个目标,都要分解落实到基层,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协调配合。各部门、各地区要从国家和人民利益出发,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不搞本位主义,不推诿扯皮,不搞地方保护。要根据统一部署,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形成合力,使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效果。三、工作职责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各州市县政府工作职责。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文件要求,猪肉质量安全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