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QF 2024-0102 合 同 编 号 : 123 贵 州 省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互 换 合 同(本合同适用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甲 方 : 身 份 证 号 : 住 所 : 联 系电 话 : 乙 方 : 身 份 证 号 : 住 所 : 联 系电 话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法 》 、《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流 转 管 理 办 法 》 等 有 关 法律 、 法 规 和 国 家 有 关 政 策 的 规 定 , 甲 乙 双 方 本 着平 等 、 自 愿 、 有 偿 的 原 则 , 就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互换 及 相 关 事 宜 , 经 协 商 一 致 , 订 立 本 合 同
一 、 互 换 土 地 基 本 情 况 及 用 途甲 方 将 承 包 的 位 于 村 组 的 亩 土 地 ( 详 见 附 表 ) , 互 换 给 乙 方 从 事 ( 主 营 项 目 ) 生 产 经 营
乙 方 将 承 包 的 位 于 村 组 的 亩 土 地 ( 详 见 附 表 ) , 互 换 给 甲 方 从事 ( 主 营 项 目 ) 生 产 经 营
二 、 互 换 期 限 、 交 付 方 式 和 时 间甲 乙 双 方 互 换 土 地 期 限 为 年 , 自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 止 ( 最 长 不 得 超 过 土 地 承 包 期 剩 余 期 限 )
互 换 土 地 的 交 付 方 式 为 或 实 地 一 次性全部交付
交付时间为 年 月 日
三 、 互 换 双 方 的 权 利 和 义 务1 、 甲 乙 双 方 互 换 土 地 后 , 互 换 双 方 均 取 得 对方 互 换 地 块 的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 丧 失 自 己 原 有 地块 的 承 包 经 营 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