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退税流程 委托企业(生产企业)和受托企业(出口企业)签订代理出口协议后,由受托企业报关并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开具出口发票,把退税联及记账联交给委托方退税和记账用,在报关出口之日起(报关单日期为准),30 天内由委托方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认定(第一次业务),60 天内由受托方到其主管退税机关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90 天内委托方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附: 受托企业(出口企业)需提供资料及装订顺序: 《汇总表、附表、明细表》(一式三份)、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出口发票(出口退税联)、增值税申报表(主表)、自产货物证明、代理出口证明。委托出口退税资料 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后,应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填报《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和《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并提供出口退税的有关凭证,报送主管出口退税国税机关。需要提供的出口退税凭证资料有: (1)主管受托企业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签章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2)委托企业与受托企业签署的代理出口协议; (3)受托企业出口委托出口货物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及出口发票(出口退税专用联)。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一份): 1、办理出口退税登记申请表(国税 12366 领取)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审批表或年审审批表 5、银行开户证明 6、代理出口协议(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提供) 7、组织机构代码证 8、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外贸代理操作流程 甲方:出口商 即出口工厂 乙方:北京中联海报关行 以下产生的相关责任及义务分别以甲方、乙方承担; 第一步:出口备案(甲方办理) 甲方是否有出口产品,且享受出口退税的权利,将有甲方所在地国税局及税务所认定审批。审批流程:自签订外贸代理协议(详见附件)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财务持以下单据向所在地国税局办理备案手续: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外贸代理协议正本 2、 税务登记证 正本及复印件(国税局留存复印件,查看正本; 以下均是)3、 营业执照 正本及复印件 4、 开户证明 正本及复印件 5、 组织结构代码 正本及复印件 6、 一般纳税人批复证明 正本及复印件 7、 环保评估 正本及复印件 8、 外贸合同正本 第二步:国税局备案,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