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进口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人):乙方(受托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 委托与接受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作为在越南采购本合同第二条项下货物的代理人,乙方同意接受上述委托,代表甲方对外签订和执行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进口合同。 第二条 代理货物序号代理货物名称含量数量(吨) 价格(元/吨)1褐铁矿Fe≥50%SiO2≤3.5%AL2O3≤2.0%S≤0.03%P≤0.04%As≤0.01%1000 吨以上2磁铁矿Fe≥55%SiO2≤3.5%AL2O3≤2.0%S≤0.03%P≤0.04%As≤0.01%1000 吨以上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海关通关、清关等手续,货物到达中国口岸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税、费均有甲方自行负责。2、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有效进口手续和批件。3、明确商务条款的有关条款(包括货物的价格、运输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的选择等)。4、负责协助乙方在越南采购铁矿石的价格指导及质量鉴定。5、负责在货物到达中国后支付由乙方垫付的货款及代理费。5、负责货物在中国境内的一切事宜,包括运输、票据、货款支付等。(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与越方签订进口订单,并对所供货物的质量负责。2、负责执行进口合同中的商务工作,办理对外支付货款等有关事宜。3、负责向甲方及时报告对外业务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关的通知义务。4、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负责与外商联系并在与甲方协商后处理与商务有关的事宜。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负责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索赔事宜。6、负责货物在越南境内的一切事宜,包括运输、货款支付等。货物到达中国境内的相关事宜由第四条 货款乙方与越方协商相应的货款,货款需由甲方确认,并由乙方先行代甲方支付,货物到达中国,验货合格后,甲方需在当天结清乙方垫付货款以及乙方的代理费用第五条 代理费代理费以褐铁矿含 Fe=50%为基准磁铁矿以含铁=55%为基准按每吨 15 元人民币收取,若铁含量每升高一度则代理费相应增加 20 元人民币。 第六条 支付与结算1、由乙方负责越南市场的采购以及相应的货款支付,货物运离越南海关后,甲方除承担对外合同规定的应向乙方代为支付的货款之外,还承担进口合同项下的关税、增值税、进口商检费、海关监管费、国内运保费等与进口直接相关的费用。2、甲方须在货物到达中国的两天内向乙方结算由乙方代付的货款以及代理费用。 第七条 甲乙双方须及时书面通报执行进口合同中发生的问题,及时磋商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