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住宅房认购权转让协议书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在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三建南宁分公司)购房资格(指标)由甲方转让给乙方,现将有关转让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转让标的及金额1、甲方向乙方承诺其拥有位于广西南宁市望州路 271 号,建筑面积为 120 平方米住宅房屋的认购资格(指标)及其出让行为合法有效
2、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购房资格(指标)转让费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正(¥130000
分两次支付,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上述购房资格(指标)转让费人民币捌万元正(¥80000
00 元)以及支付甲方已交给广西三建南宁分公司的基地住宅楼购房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正(¥120000
00元), 合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正(¥200000
剩余人民币伍万元正(¥50000
00 元)在与房产出让方签订购买合同时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房屋总价:住宅楼购房总价由广西三建南宁分公司公布确定,签定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4、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如乙方要到公证处公证本协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一概不承担此责任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根据其在单位的打分排名情况下按广西三建南宁分公司的要求选择楼号、单元、楼层、户号,当甲方按公司要求选到的楼号、单元、楼层、户号乙方不满意时,乙方不能有任何的异议
2、本协议签定生效起,甲方不得再将房屋认购资格(指标)及其产权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本协议,否则应双倍退回乙方已支付的款项
3、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按甲方所在单位的要求按期缴纳购房款(注:购房总价根据所定的楼层在《补充协议》中注明),乙方应该履行缴纳该房屋的购房款、维修基金、租金等费用的责任
4、双方对指标购房情况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