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佳兆业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保安服务合同书合同编号:甲方:佳兆业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甲方将 大连佳兆业广场 项目保安服务工作交由乙方负责,为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中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调一致,签订本合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范围 服务内容:为大连佳兆业广场 提供保安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1、除大楼内工作人员外,其他外来人员严格管理人员进出
大楼办公人员须持卡进入,无卡人员禁止入内
2、对非本办公楼工作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实行身份登记和接待人员认领管理
来访人员须出示身份证件并登记证件号码,访客持《外来人员登记簿》进入办公区,离开时接待人员签字确认,来访人员将此单交给警卫值班人员后方可离开;无身份证件须接待人员至门卫认领方可进入办公区域
3、推销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大楼
服务范围:大连佳兆业广场 红线范围内
第二条 保安服务标准、岗位配置及工作时间1、保安服务标准:选派素养良好、服务热情、形象健康之专业人员进驻现场工作
现场保安人员应满足如下条件:(1)年龄在 30 岁以内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高 175cm 以上;(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人士;(3)必须统一制服(夏天着夏常服、冬天着冬常服、外穿大衣统一)、统一制服帽、统一工牌、保持仪容干净、具备良好的保安服务形象;(4)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5)不得有迟到、早退、脱岗、睡岗、影响保安服务形象;(6)岗位操作规程以甲乙双方根据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制定而执行
2、保安员的具体执勤岗位、职责范围、工作时间和勤务安排等,由甲乙双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制订《保安服务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条 保安费用1、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员 31 名
2、本协议所确定的不提供用餐住宿的保安费金额平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