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事务管理办法 地方事务管理 地方事务管理办法 二零一五年六月 地方事务管理办法 地方事务管理 目录 1.地方事务管理暂行办法 1…16 页 2.地协员岗位责任制 第 17 页 3.外部事物协调补偿处理流程 第 18 页 4.征租地补偿工作流程 5.临时征租地申请表 6.征租地补偿明细表 7.征租地台账 8.外部赔偿台账 9.地方事务月报表 第 19 页第 20 页第 21 页第 22 页第 23 页第 24 页 地方事务管理办法 地方事务管理 地方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深化项目工作管理,落实项目工作的各项要求,使公司各在建项目地方事务工作实现规范、及时、经济合理,为在建项目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从而完成公司所确定的各项指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公司所属的全部工程项目; 二、与工程项目所在地有关的涉及到各种补偿、赔偿事件的所有事务。第三条地方事务工作对象 外部事务对象包括业主、工程所在地各级党政机关及办事机构、企事业单位、当地居民等所有与施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内部协调对象包括项目领导班子和项目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第四条地方事务的管理机构 一、公司工程部。公司工程部负责各项目地方事务的监督、协助,工程部设地方工作专管员,负责公司各项目的突发事件的工作协调、一般地方事务资料收集汇总、上报、审核,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地方事务的最终审批确定。 二、项目经理部。项目部地协人员负责本项目地方事务的具体工作,项目经理领导本项目地方事务协调工作,并直接参与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和组织。第五条与业主的协调 1、全面掌握业主制定的地方事务相关文件精神和执行标准,熟悉并掌握业主办事程序、要求,必要时先进行事先沟通,决不能“顶撞”和敷衍。 2、积极配合业主进行现场检查、接收业主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听取业主对工地方拆迁、补偿等方面的检查监督意见,须要改正的问题,立即改正,并将改正结果反馈给项目部,由项目部上报给业主。 3、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履行施工程序,做好现场管理工作,尽可能少出问题,减少业主的麻烦。 4、尊重业主工作人员,做到日常工作多联系,遇到问题多沟通,搞好团结,做好协调工作。 地方事务管理办法 地方事务管理 5、准时参加由业主组织的相关会议(协调会、工作会议)。第六条与项目部的协调 1、加强与项目部相关人员的联系,认真妥善解决项目部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积极倾听和受理各部门对地协及相关工作的诉求。 2、按要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