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审批备案制度 为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做好车辆保养维护,合理调配使用车辆,确保公务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登记制度 1、机关公车必须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2、公车档案应完整登记车辆的购置情况(包括购买时间、价格、名称、型号、编号、各种技术指标等),年审、保险、证件以及车辆的使用和保养维护等情况。 3、公车的年审、保险等情况统一由办公室安排,并做好登记。 二、车辆调配制度 (一)办公室是机关公车的主管科室,公务用车由办公室根据公务需要进行统筹,并负责调配安排。 (二)使用公车必须严格执行公事用公车、私事不准用公车的规定。党政办以“效能优先、兼顾公平”为出发点,保证主要领导用车,副职领导开会用车,坚持以大事先用、小事缓用的车辆安排原则,按照机关工作或集体公务活动的用车需要管理公车。 1、用车人妥善保管好公车及相关证件。 2、使用公车过程中,如出现意外情况,用车人必须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3、用车人不得利用使用公车之机办理私事。用车人使用公车办理公事时故意或听从他人建议绕道办理私事,用车人被视为公车私用。凡公车私用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并要承担所有公车私用费用;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4、凡利用公车维修保养、加油、购置必需品之机,顺便用公款支付全部或部分私车维修保养、加油和私人购物等费用的,一经查实,追究当事人贪污、侵占国家、集体财物的违纪违法责任。 5、关于租车问题。如果机关车辆调动不开需要租车,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6、机关车辆加油,需履行相关责任人开加油票据、签字,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手续,最后由相关责任人和财会人员统一结算,加油票据经主管后勤的领导审核签字后入帐。 三、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1、负责管理该车辆的人员应对属于本人管理的车辆(由办公室安排)进行保养维护。 2、需要维修的公车,由负责管理该车辆的人员及时将车送到维修点进行维修保养。 3、审批权限(包括预计所需经费和实际维修保养经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4、公车维修保养后,要凭车辆维修保养清单及负责该车辆的人员和办公室管理人员签字证明的发票,经相应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5、公车的管理由办公室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公车的使用情况,并进行公布,接受全体职工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