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1.目的加强对在职职工的教育管理,有计划地培养各种专业人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合理使用职工培训经费,本着结合工作,统一安排,因材施教,灵活多样的原则,使职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2.职工教育的种类及范围2.1、岗位培训2.1.1 岗前培训。凡拟调入公司工作的人员都要参加岗前培训(或试用),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得调入和录用。2.1.2 岗位培训。每年对收费人员和路政人员进行一次岗位轮流培训。其他岗位的工作人员都要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一次培训。2.1.3 持证上岗培训。凡需要持证上岗的岗位,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考核,得到上岗证后方可上岗。2.2 学历教育。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和岗位规范的要求,在可能的条件下,有计划地安排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2.3 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公司内已被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式:一是参加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社会团体或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举办的进修班、培训班或者研修班;二是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2.4 日常教育。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的会议、文件、岗位知识和技能、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等相关知识的学习。3.职责3.1 人力资源部是全公司职工教育的管理部门。3.2 公司机关部室是各职责范围内教育培训的直接实施部门,负责制定与各自工作内容相关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4.培训计划的确定培训计划的确定按以下流程图执行。4.1 职工培训工作应以工作需要为导向,在确定培训要求时,首先要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配备需要来确定具体的培训需求;然后根据工作岗位及工作任务对职工的知识和技能要求确定培训内容;再根据职工个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来确定培训对象,从而制定出培训方案。培训工作要坚持面向“关键岗位,关键部门”的原则。4.2 各单位,部室应根据各自的工作内容,在每年年底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年报职工教育总结,并报下一年度培训计划。4.3 人力资源部对由基层单位(部门)上报的职工培训计划,根据有关政策与全公司培训工作的总要求进行初步的调整,综合与汇总,并报请公司领导审定后,形成总的职工培训计划4.4 除集团集中培训外,其他培训时间应根据本单位日常工作量进行安排。5.教育培训的实施5.1 培训培训的实施按以下流程图执行。5.1.1 每项培训前,培训主管部门应编写具体培训方案,填写《培训审批表》,由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经理或主管领导审批;各基层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