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门预算管理的问题和对策 最近,我局对有关部门的20个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部门预算管理和执行总体情况良好,一是制度比较健全,在部门预算编制、批复、拨付和使用等方面,以及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方面,有一套比较规范、完整的管理制度;二是执行基本有效,能够依照预算支出的原则细化预算和提前编制预算,能够按照预算法规定编制和批复预算,能够按时批复预算、拨付资金,各预算单位基本能够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组织实施,财政部门加强和完善银行账户及资金安全方面的管理,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归口管理,在项目预算编报、执行和“收支两条线”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效果
但审计也发现需要进一步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仅仅会提高我市财政管理和部门财务管理水平,更为现实的意义是可以增收节支,减轻财政压力
一、部门预算管理问题 ⒈收入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部分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没有纳入当年预算统筹安排,部门可用资金存在“四不清”
如20个预算单位的账面反映的2008年初净资产 14421
07万元,其中事业基金结余 4276
28万元、专用基金结余 872
24 万元、经营结余580
22万元、事业结余294
61万元、经租房产基金1601
14万元、房产专项基金585
22万元、固定基金6211
上述资金剔除可与实物资产对应的经租房产基金1601
14万元和固定基金6211
36万元后,实际可用于预算年度的资金总额为6608
而年初编入预算的上年结余只有1家预算单位(人防办)1219万元
56万元的部门可用资金照道理应有对应的货币资金,但事实上与之对应的各项存款只有4403
02万元,两者差额2205
经分析和审计查询,这些资金已被各项债权占用,存在各项资金结余未清理,这是一个“不清”;第二个“不清”就是事业基金与事业结余不能严格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