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双山岛管委会后勤食堂 标准化服务规范 一、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
食品采购索证制度 第一条 对固定食品供应商,必须签定供货合同,保证供应的食品安全可靠
第二条 索证范围包括所有购入的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等
第三条 审核固定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并索取其复印件
食品进货验收制度 第一条 由厨师长专门进行食品进货验收工作
第二条 查验产品卫生状况,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从食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市场批量采购食品时,应查验食品是否有按照产品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应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四条 采购生猪肉应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并查验检疫合格证明
第五条 采购其他肉类也应查验检疫合格证明
不得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
食品台帐记录制度 2 第一条 由专人进行食品进货台帐记录
第二条 严格按照卫生部门指定的台帐格式进行登记
第三条 如实记录进货时间、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四条 台帐记录必须将所有供货情况记录下来,保证真实、及时、完整不得漏记
第五条 在登记台帐的同时,按时间先后顺序整理好供货清单和票据
第六条 台帐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 6 个月
食品仓库(贮存)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仓库管理员对采购到的食品必须进行认真验收,防止腐败变质及过期的食品和三无产品进库
第二条 存库食品应按主、副食和调味料等分开存放,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分架存放、挂牌表明进货日期和保质期
第三条 领用食品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按照存仓物资的最高存量、最低存量进行补仓
第四条 食品及原料与日用品应当分区存放;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第五条 临时存放的待处理食品及原料应有明显标记,并及时登记处理
第六条 保持库房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