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试训协议书单位(甲方):运动员(乙方):山东省体育局制填写说明1.本协议书须由试训单位和试训运动员(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签订,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无效。2.填写聘用合同书一律用蓝黑或黑色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3.本协议书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金额等一律使用大写。4.编号由试用单位统一编排为:试训年份+序号。如 2008 年的试训运动员,其协议编号为“2008001”。5.《双方约定的事项》如增加内容,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议书其它条款的精神。职务: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身份证号码:区路(街)号邮政编码:试训协议书甲方(试训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乙方(试训运动员):法定监护人:家庭住址:市联系电话:为培养优秀体育人才,根据国家和山东省关于运动员聘用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履行。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试训期限乙方同意在甲方队任项目试训运动员,从事专业运动训练和体育竞赛。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协议期限一年。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训练比赛和日常生活必需的物质技术条件,医疗卫生和安全防护保障。(二)坚持科学训练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训练和比赛。(三)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专业技术知识、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四)依照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做出综合评价。(五)对乙方违反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按国家规定完成运动员注册。(二)努力完成各项训练、测试和比赛任务。(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运动队领导和教练员的管理。(四)不代表甲方以外的单位进行运动员注册。(五)乙方根据国家和山东省的规定,执行试训体育津贴工资制度。按月领取试训体育津贴(大写):元。达到成绩津贴条件的,根据所取得成绩领取成绩津贴。(六)按照“自愿参加、个人缴费、团体投保”的原则,乙方可参加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的“全国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七)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参加有关保险。(八)乙方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由甲方提供相应文化学习条件。(九)乙方按照规定缴纳基本伙食费等相关费用。四、乙方可能面临的风险(一)因训练比赛可能导致的运动损伤或运动伤残。(二)因训练比赛可能延误文化学习和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