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 7 号线 BT 项目气体消防系统安装工程投标文件(7312-4 标段)技术标部分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安装准备—管网安装设备及配件安系统调试及功能验气体灭火系统施工技术要求一、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和规范所有安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必须参照《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20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及其他有关标准规范
二、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工艺流程三、施工前系统组件的检查1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灭火剂贮存容器、容器阀、单向阀、喷嘴和阀驱动装置等系统组件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系统组件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2) 组件外露非机械加工表面保护涂层完好
(3) 组件所有外露接口均设有防护堵、盖,且封闭良好,接口螺纹和法兰密封面无损伤
(4) 铭牌清晰、牢固、方向正确,其内容符合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5) 保护同一防护区的灭火剂贮存容器规格应一致,其高度差不宜超过20mm
(6) 气驱动装置的气体存容器规格应一致,其高度差不宜超过 0mm
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压装置、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检漏装置、减压装置等系统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2)设计有复验要求或对质量有疑义时,应抽样复检,复检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