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舟山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为加强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令第 84 号[2012]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二、医务处负责全院各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具体目录详见附件1
四、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审议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三)对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五、院感科负责对本院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六、临床药师负责对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七、检验中心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提供病原学诊断和细菌耐药技术支持,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2—八、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按照浙江省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制定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并在目录范围内选定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