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企业安全生产监察意见为全面掌握全市地方发电企业基本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奥运期间安全生产稳定,根据省监局和济南电监办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开展地方发电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监察活动
一、指导思想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隐患治理年”的总体部署,通过开展地方发电企业专项执法监察,摸清企业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情况,全面了解我市地方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我市行政区域内地方发电企业(包括企业自备电厂,不含中央发电企业及鲁能发展集团公司所属电厂)
三、检查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四)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五)灰渣库安全评价和许可情况;(六)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情况;(七)防范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
四、进度安排(一)时间安排:此次专项执法监察活动从8月6日开始至9月5日结束
(二)阶段划分:1、动员部署阶段(8月6日至11日)第1页共3页各县(市、区)根据本方案,对辖区内地方发电企业进行调查摸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执法监察具体实施方案
深入宣传动员,指导企业明确具体负责领导,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保障,认真开展好这次专项执法监察活动
请各县(市、区)安监局于8月11日前,将《全市地方发电企业专项执法监察联系表》(见附件2)和《全市地方发电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分别报市安监局监督管理科和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2、企业自查阶段(8月12日至17日)地方发电企业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