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的要求。为了预防职业危害因素对职工健康的损害,避开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结合我矿职业危害因素防治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一、 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预防监测管理机构。二、 接触职业危害(粉尘、高温、有毒有害气体、噪声)人员的健康监护内容主要包括,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检查和信息管理。三、 我矿委托有资质的经内蒙古煤监局备案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一次检测评价。并将其结果向从业人员公布。四、 要按《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的要求。开展粉尘、有毒有害气体、高温、噪声的日常监测工作,并将其结果向从业人员公布。五、 要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在岗期间定期检查,和离岗时健康检查,其费用由煤矿企业承担。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应根据下表执行。 接触有害物质·检查对象检查周期煤尘(以煤尘为主)在岗人员2 年 1 次观察对象、Ⅰ 期煤工尘肺患者每年一次岩尘(以岩尘为主)在岗人员、观察对象、Ⅰ 期矽肺患者噪声在岗人员高温在岗人员化学毒物在岗人员根据所接触的化学毒物确定检查周期接触职业危害作业退休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周期根据有关规定执行六、 要将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日常监测资料、体检资料以及相关的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资料、信息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监护档案并进行微机管理。 Xxxx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