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司法与合同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问题初探结课论文姓名:孙倩玉学院:商学院专业:工商管理类班级:工商 1210 班学号:20243353日期:2024 年 5 月 14 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问题初探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社会进程的不断推动,因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所产生的纠纷不断增加,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涉及到公司股东、公司债权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进展。股权转让应当依法进行,既要维护法律确定的资本原则,又不能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本文将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问题作出初步探究。[关键词]股权、股权转让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基本概念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根据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俗地说股权转让,就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是股东因其股东地位而享有的一系列权利的综合,是公司股东所独有的权利。是否持有公司的股权与其股东身份的存在与否是相辅相成、不可分离的,股东转让其全部股权后即丧失其股东身份,而非股东在受让任何数额的股权后依法取得股东身份。同时,股东身份的丧失和取得又意味着其是否享有相关权利。因此,股权转让实质上就是股东与股东之间或股东与非股东之间就其对所有权的一种转移。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类型1、自愿转让所谓自愿转让就是完全根据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的股权转让。其中根据以下规定:(1)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2)股东向外转让,应得到一半以上股东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30 日未答复,则视为同意,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则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股权,如不购买,则视为同意。(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