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司合作协议书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与甲方合并共同组建居必达·盛颐地产设计机构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第一条、合作事项甲方是内蒙古地区专业从事房地产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的大型房产经纪机构,甲方为健全其业务体系、增强其房地产推广设计业务方面的专业实力,拟由公司策划部组建专业的房地产设计工作室;乙方是呼市地区从事广告平面设计及广告制作的专业机构,乙方有意向房地产广告设计制作的专业领域拓展业务。双方在互利共赢的前提下。乙方自愿加入甲方公司,与甲方合并成立“居必达·盛颐地产设计机构”(以下简称“该机构”)。共同开拓房地产市场的广告代理、形象包装、视觉设计推广等业务,打造专业的房地产广告设计推广团队,进而共同组建专业的房地产广告策划公司。第二条、合作期限双方合作期限暂定为壹年,自二 O 一一年六月一日起至二 O 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止。合作到期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书合作期限自动延长壹年。第三条、合作方式1、合作期间,甲方无偿提供位于呼市大学东路 90 号的二层临街商业房做为所组建设计机构的办公场所。该房产建筑面积约 50㎡,已做初装修。同时,甲方提供电话、宽带网、办公桌及设计用计算机等设施设备。乙方同时提供工作用电脑及部分办公设施设备。本协议书签订同时,双方应制作《居必达·盛颐地产设计机构办公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1,清单列明双方各自为合作机构提供的物品数量。物品产权依清单所列仍归各自所有。但以上物品在合作期内归设计机构无偿使用,乙方负责以上物品使用期内的保管和修葺义务。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合作采纳对外统一形象及推广、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单独核算。即双方自合作开始后,必须统一以居必达地产运营(顾问)机构名下分支机构—— “居必达·盛颐地产设计机构”的名义开展业务(对乙方在合并前已有的老客户的业务,乙方可自主决定以何名义对外接洽)。合并后,乙方全面负责该机构的经营及管理工作,乙方享有完全独立的人、财、物管理权。乙方自行承担该机构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人员工资、水、电、暖、通讯等运营费用。3、该机构合并成立后,做为甲方公司的企划设计机构,乙方有义务无偿为甲方公司提供对外企业宣传包装设计等方面的智力服务(具体包括甲方公司对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