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等级保护解决方案建议书2.0等级保护方案建议书1概述1
1编制背景电子政务即政务信息化,是指国家机关在政务活动中,全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办公和管理,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在因特网上发布政务信息,供公众了解和使用;二是通过因特网对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事务进行互动处理;三是在政府机构内部实现办公自动化,提高政府机构办公效率;四是公务员从网络中获得机构内部的工作信息和机构外部的业务信息,为日常的政务工作和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2006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网络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18号),明确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目标是:用3年左右的时间,形成中央到地方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传输骨干网,建成基本满足各级政务部门业务应用需求的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健全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安全保障机制,完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体制,为电子政务发展提供网络支持
2007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改进政府管理与服务方式,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建设”
XX等级保护解决方案建议书2007年4月5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492号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了保证公众方便、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条例》对信息公开的方式作了明确规定:第一,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第二,行政机关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2007年8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