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共同开发房屋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 位于郑圈村,东西长 16.3 米,南靠大路,北靠大路,东靠崔凤成,西靠邱利军,甲乙双方共同开发两套楼房,五间平房及院子一处。二、 东靠崔凤成建成后的楼房产权属于甲方(马君祥)所有,院子南北长 7 米左右(包括走廊),西以两套楼房的共同大门的二分之一为界(大门宽 2.8 一家 1.4)为界,西靠邱利军建成后的楼房产权属于乙方(党建良),.三、 两楼之间的道路及大门属甲、乙双方共同所有,任何一方无权私自占用。四、 位于两套楼房前面的土地 12m 左右 X16m 左右由甲、乙双方共同开发,五间平房及院子一处建成后属双方共同所有,如需进行买卖必须双方同意,方可进行买卖。五、 双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造成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六、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方(签字):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