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通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纠纷,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是稳定农村、进展农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工作。为继续推动我旗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经营权流转法律规范管理,依法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全旗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以补签、补发合同书和经营权证为重点的农村土地承包完善工作 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民承包、经营土地的法律依据和有效证明,也是农民依法获得征地补偿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目前,我旗还有部分农户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和未领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还有部分农户因土地流转、证书丢失、土地征占、退耕还林等原因需要补签补发和变更注销合同及经营权证。各乡镇(含中心)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 33 号)抓紧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保证书全部发放到户。在补签补发或换发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时必须坚持三大原则:一是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30 年不变的原则。补签补发合同书和经营权证书,是政策上完善二轮承包关系,不是重新开展二轮土地承包,不得重新发包,不搞重新丈量,不得借机调整土地,不得借机改变原承包期限;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民主协商的原则。在补签补发承包合同书和经营权证书过程中,要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加权和监督权,遇到重大、复杂和涉及面广的疑难问题,要及时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三是坚持“先确权,后发证”的原则,补签补发合同书和经营权证书时要搞清楚各承包户承包地块的权属,保证补签补发工作依法、有序、平稳进行。同时在具体工作中还要根据“核实、完善、法律规范”三个要求来仔细开展。“核实”就是将二轮土地承包以来的土地承包、土地流转、专业承包进行逐项核实、逐地核实,全面清理土地,完善台账管理,对核实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做到土地台帐、承包合同、经营权证内容“三统一”。“完善”就是对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在土地承包、土地流转、专业承包等方面手续不完善、已订立的合同协议等条款不清楚的,全部进行完善,确保做到双方权利、义务明确,条款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无异议。“法律规范”就是通过清理和完善,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土地流转、专业承包管理达到法律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