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转出方(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转入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双方同意对甲方享有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土地在有效期限内进行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正、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标的 、流转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同意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右玉县新城镇袁家村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从事农、林、牧业生产经营
四至范围: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面积、四至以及界址以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勘定的土地使用证为准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价款、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期限和起止日期 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以现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按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共 亩,合计 元(小写: 元)
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土地交付的时间方式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
并由双方指定的第三人 予以鉴证
四、流转土地方式、用途 甲方采纳转包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非农、林、牧业生产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用和补偿费用,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转的土地
2、协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土地经营权,合理、正常使用土地,协助解决该土地在使用中产生的用水、用电、道路、边界及其他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不得将该土地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再流转
4、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在合同期限内国家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导致合同终止,国家对地上物及经营性补偿等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甲方应退回乙方未实际使用土地期间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