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农村客运车辆吸纳经营合同甲方:怒江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为了维护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管理,法律规范农村客运市场经营秩序,促进道路旅客运输的健康和进展,在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下订立本合同
一、农村客运车辆经营形式(一)乙方将小型客运车辆归属甲方经营,车辆牌号为云 Q ,厂牌型号: 车,已取得------------- 运政管理所核发的线路牌证,经营线路为 至
(二)乙方经营成本自理,按月结算、自负盈亏
(三)甲方在设有客运售票的站点为乙方代售客运车票
二、车辆管理费用和缴纳办法(一)车辆经营管理费:---元/月(二)车辆安全例检验费:元/次(三)需由甲方代为缴纳的、应由乙方缴纳的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费用据实缴纳(四)安全保证金 3000 元三、经营期限自 20 年 月 日起至 20 年 月 日—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四、权力和义务(一)甲方的责任、权力、义务1、甲方对乙方进行车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和营运调度管理
2、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操作技能机械常识等教育培训和学习
3、为乙方的车辆经营提供服务,即:办理行车证、道路运输证、客运经营许可证等车辆营运手续
4、受车辆经营人的委托代办车辆的安全统筹保险业务工作,积极参加解决乙方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商务事故、客运纠纷、依法维护车辆经营人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
5、监督乙方车辆强制二级维护,监督检查车辆维修质量和车辆技术状况、达到规定技术等级标准
6、当月客运票款次月 25 日前结算,保障扣除各种个人应承担部份外足额兑现到经营者,不予拖欠
7、甲方有权对乙方按规定线路运行进行管理
对约定在甲方站点售票发班的还应遵守
(1)因乙方的原因无故停班(未取得安全例检合格证,未按规定保养,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甲方向乙方收取无故停班费 50元,并向乙方收取该车班次往返收入的 100%顶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