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出勤管理制度第一条:工作时间规定本公司员工实行五天工作制,工作时间从早上 8:30 至下午 17:00 为上班时间(其中包括早餐及午餐时间)
第二条:考勤制度(一)签到规定上午签到时间: 8:30
上午签到时间:17:00
迟到标准:上班晚签到 5 分钟以内
早退标准:下午 17:00 以前私自离开公司
(二)迟到处罚办法一个月内迟到一次罚款 30 元
一个月内迟到两次罚款 50 元
一个月内迟到三次罚款 100 元
一个月内迟到四次,公司将对该员工给予除名处罚
(三)旷工标准及处罚办法1
未签到一次/天=旷工半天;无故缺勤/天=旷工一天
工作期间擅自脱离岗位 1 小时=旷工半天;脱岗超过 4 小时=旷工一天
未经批准的节假日、年假、婚假、丧假、事假视为旷工日=实际发生天数
无医院有效证明的病假视为旷工
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
第三条:出勤管理规定(一)员工有突发事件或特别情况导致迟到或需要请假时,员工有责任事先或提前一天通知上级主管,并事后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员工因突发事件或特别情况导致在征得上级主管同意后,晚到公司一个小时以上者,应相应扣减该员工的部分基本工资
(二)缺勤和迟到将做为员工工作的记录的一部分,并作为员工加薪和晋升的考核依据,未经上级主管同意的缺勤将受到纪律处分,甚至被辞退
(三)假如员工因个人私事,需提前离开公司,需向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请示
要提前一个小时以内离开公司者,在征得上级主管同意以后,口头告知人事部即可,人事部做相应的记录
提前一个小时以上离开公司者,应填写请假单,部门主管或经理签字后送交人事部,在一个小时以上离开公司者,应相应扣减该员工的部分基本工资
(四)假如连续十个工作日缺勤而未通知上级主管的,将被视为自动辞职
(五)假如有的员工忘记签到,应在当日请上级主管在考勤簿(或考勤卡)上为该员工签字
上述情况一个员工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