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出口货物代理协议签定时间:2024-12-1协议号:ZHYTDL-20241201签约地:烟台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接收、保管发往烟台港或由其他货权人转交给甲方的化肥货物并根据甲方指令将货权转移给第三方及在烟台港出口化肥等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以甲方为收货人的发运至烟台港的化肥货物及其他货权人在烟台港转交给甲方的化肥货物的接收、保管工作,在货物接收完毕后,乙方根据甲方的有效书面指令将货权转移给第三方
二、本协议标的货物品名、数量、目的地、包装1、品名:尿素(以下简称“货物”)2、数量:以乙方依照本协议规定向甲方出具的且经甲方确认的货物验收单所载数量为准
3、包装:散装或袋装
4、运输到站:烟台港
三、放货指令本协议标的货物在乙方代甲方接收后,甲方将通过加盖 “中化化肥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放货专用章”的《放货通知单》(传真有效)委托乙方将货权转移给第三方
只有加盖 “**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放货专用章”的《放货通知单》(传真有效)为甲乙双方确认的有效放货指令,其他均视为无效
乙方受到《放货通知单》后应当认真核对印鉴等信息,并根据真实有效的《放货通知单》执行放货指令
四、费用条款1、代理费:2 元/吨,计费数量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验收单为依据;如货权发生转移,代理方不变更,货权转移后代理费由甲方或货权接收客户向代理支付该代理费,以书面确认为准
2、乙方对甲方货物提供港口免费堆存期,免费堆存 60 天,起算时间自货物进入港口库场的当天起
货物在港超过免费堆存期,乙方向甲方收取货物堆存费,堆存费率为 0
2 元/吨天
以甲方名义在烟台港出口货物,出口总量在 30 万吨以下散装装船包干费76 元/吨,袋装包干费 74 元/吨;出口总量在 30 万吨以上 50 万吨以下散装装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