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分公司承包协议甲方:四川省三达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红瓦寺街 9 号—408—2 号电话:028—89398533 邮编:610000传真:028—89396982 身份证号:510103360712161乙方:李强地址:二仙桥罗兰小镇 5 幢 3 单元 801 号电话:028—85555216 邮编:610000经甲乙双方同意,乙方自然人承包经营管理四川省三大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分公司),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所开展的各项业务。为了确保甲、乙双方责、权、利地关系,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为此,特制订本合同的条款如下:一、乙方自然人承包经营甲方在成都市所设立的分公司,乙方在经营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乙方应承担鉴定项目的鉴定质量责任,如因鉴定项目不合格造成的不良后果,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二、乙方享有承包经营成都分公司的全部资金由乙方自筹(含分公司申请执照时所需的费用、房租等等),乙方在分公司内所添置的各项设备、家具用具和所有财产属乙方所有。三、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实行独立核算,自负亏盈,该分公司对外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乙方不得超出工商管理部门和甲方的授权范围开展各项经营活动。乙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的各项规定。甲方为乙方的经营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乙方可使用甲方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在鉴定报告中使用总公司印章及技术鉴定专用章,如因使用证明、印鉴错误给甲方造成影响,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也可以甲方的名义承接业务,其转账户名可为甲方,可为乙方。甲方应方便乙方的财务转款事项。四、乙方有人事聘用权,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与被聘用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应抄送甲方壹份备案。乙方在与甲方的本合同期满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