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建设责任分解实施方案电网建设责任分解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重要举措,加快三亚电网建设步伐,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根据市政府和海南电网公司签订的《关于加快三亚电网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成立三亚电网建设与改造协调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邓忠、黄泽波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三亚供电公司副经理黎兴江担任
市发展和改革局和三亚供电公司分别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各镇(区)、各成员单位分别承担有关工作
二、责任分解市发展和改革局
履行本市电网建设与改造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综合协调电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电网建设与改造情况,积极与海南电网公司对接,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新增电网建设项目上报、项目核准初步意见,并联系省发展改革委和海南电网公司,尽快完成电网项目核准工作
市规划建设局
负责将电网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自受理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规划选址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等有关手续;对已纳入城乡总体规划的电网项目,供电部门只需提供省(市)发改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函、可研报告、选址意见书申请表、站址、输电线路等材料;自受理变电站站址和输电线路路径申请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XX市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供电、工期要求特别急的电网建设项目,经市政府审核批准后,可先开工建设,同步补办有关手续
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负责将电网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做好与地质、矿产(矿业权核查、压覆矿产资源评第1页共4页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保、林业等方面的衔接工作;对符合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申请条件的电网建设项目,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预(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