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分配方案为做好我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加强老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健康进展,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我校科 学进展为目标,以提高老师队伍素养为核心,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经济杠杆为导向,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建立科学、法律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阔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制造性,激励广阔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实行各尽其能,各得其所,以量计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断优化老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分配原则(一)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三)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四)坚持向骨干老师、一线老师倾斜的原则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36 人)组 长:XXX(校 长)副组长: XXX(副校长) XXX(副校长) XXX(副校长)成 员: (32 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其中办公室主负责组织领导小组成员起草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分配方案,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核算工作量奖励部分;XXX负责组织相关员核算教学成绩奖励部分;XXX负责基本奖励核算、总数据的输入、核对、老师签字及上报工作
四、实施对象(一)以下人员可享受奖励性工资分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能根据岗位目标要求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在职在岗的教职员工
(二)借调到外单位的按局文件精神发放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励性工资分配:1、迟到、早退、旷课或请假超过规定天数(三个月)的; (2)脱产学习的;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严重影响到学校正常工作的开展的;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4、严重违纪、违法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奖励性工资由四部分组成
1、基本奖励 2、工作量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