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重庆永泰水处理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乙方代理人姓名: 付勇联系电话:186230083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座落于成都市锦江区天仙桥滨河路 10 号海成大厦 1501 室。 第二条:房屋用途 :公司办公室 / 居住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止,共 2 年。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4000 元 / 月 。押金人民币 XXX 元 。合同到期,承租方对出租方的房屋、家电、家具及所有设施无任何损坏,物业费、水电气费、取暖费等与承租方使用该房屋有关的一切费用无欠费,出租方退还承租方全额押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7 日内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 XXX 仟元整 ,租金按半年结算,即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第六条:维修养护责任: 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七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不得从事在房屋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墙面订钉、打孔或其他损坏墙面干净的行为,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备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八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水电费 /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治安综合管理费/ 暖气费/有线电视费 在租赁期间,假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给乙方使用。第十条:因终止合同的约定:因任何一方有终止合同的意愿,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有的经济来往、债权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