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南京华创包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办公车辆管理办法(暂行)一、总则第一条 为合理安排办公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率,降低车辆使用风险,法律规范驾驶员人员工作标准,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第二条 本办法使用于公司有关车辆购置、使用、用油、保养、维修、保险和驾驶员管理等相关事项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员工上下班公司自备交通车、公务车;不包含生产及运输车辆
第四条 车辆分类1.综合部统一安排的自备交通车、公务车
2.配属各部门的公务车
3.公司配置的高层管理人员专用车辆
三、管理部门第五条 综合部作为公司车辆统一管理部门,总体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使用、用油、保养、维修、保险和驾驶员管理及与财务部审核各项费用
第六条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里程登记、费用统计、车辆维修登记等
部门车辆使用、各项费用预算及报销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接受综合部监督
第七条 综合部驾驶员及各部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同时严格执行公司的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部份 车辆管理四、车辆购置第八条 车辆添置由综合部统一负责
五、用车申请和审批第九条 审批原则1
业务优先原则:公司车辆主要为公司业务运营服务为主,所有车辆的派遣使用必须保证日常业务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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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优先原则:为保证公司形象和业务需要,所有车辆的派遣必须优先考虑客户的接待工作
紧急事务优先:为保证突发事件的处理,所有车辆的派遣必须优先保证紧急突发的事件用车
车辆合用原则:为降低车辆使用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所有车辆派遣遵守车辆合用原则,统一派车
减少长途派车:为降低车辆使用成本,避开和减少可能的事故风险,所有长途派车应尽量减少,3 小时以上的车辆派遣,必须保证 3 人以上数量、并有明确的工作需求申请派车
第十条 申请流程1
公司公用车辆申请应填写《用车申请单》,由综合部统一派遣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