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 兴 市劳动合同(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 动 合 同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嘉兴市天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 嘉兴市秀洲区中山西路 696 号 905 电话: 0573-82719809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钱付方 职务: 总经理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性别: 年龄: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确认本合同为双方解决争议时的基本依据。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一)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二)本合同试用期为 贰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一)甲方聘请乙方担任 类职务(文职类/运营类/管理类/营销类/技术类),该职务的工作内容会以岗位职责、岗位月度绩效考核指标、部门年度经营与组织目标及责任执行追踪进行体现,且以上内容将会以口头、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存在。(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嘉兴,或因工作需要由甲方决定调动到甲方其他业务所在地工作。乙方同意甲方调动其工作地点,同意到甲方其他业务所在地工作。(三)乙方应按岗位职责和法律规范要求,在工作时间内以全部的时间、精力和技能致力于甲方的工作安排,并执行甲方的指示和命令,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而不能从事其他工作和业务。(四)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内容进行调整:1、乙方的态度、行为或绩效达不到岗位要求,不能胜任该岗位的工作;2、乙方满足甲方相关人事制度中关于岗位调整的规定条件;3、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的。第三条 录用条件 试用考核期届满时,乙方在聘任岗位上的工作内容完成良好,即可正式录用;若完成结果不能达到甲方岗位工作要求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录用。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二)甲方可根据需要在周六或周日安排乙方正常上班(经过协商一致,乙方认同甲方约定的酬劳中已经包含周六或周日正常上班的加班费),但保证乙方每周至少有一天休息时间。(三)乙方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第五条 劳动酬劳(一)甲方采纳浮动工资制,乙方每月的工资构成为:月工资总额=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