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一:劳动用工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保持稳定和谐、明晰有序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1.2 劳动合同制度是《劳动法》规定的基本用工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劳动合同的形式确立和调整劳动关系的用工制度。劳动用工是基于劳动合同制度下的用工行为。劳动合同当事人是指集团内具有法人资格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或单位)和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简称员工)。2 管理职责2.1 公司各级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动用工的管理工作,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用工法规、政策, 负责制定本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和日常管理工作。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用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2.2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修订劳动合同范本。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台帐,完善管理措施。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工作应设专人,负责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续订、终止或解除,保管劳动合同文本,使用劳动合同网络软件,建立、定期维护和保存历年书面劳动合同管理台账。3 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3.1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酬劳,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3.2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主体必须合法,劳动者必须年满 16周岁且符合录用条件。3.3 劳动合同订立、变更、续订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单位一方应当在劳动合同签署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但委托代理人不得再转托。劳动者一方必须本人签字。劳动合同书由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区别情况,确定合适的期限:(1) 对于稀缺人才、高技能人才、军转干部或拟长期使用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的情形,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对新录用的统招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一定时期内使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一定岗位技能的人员可以订立固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