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北京电影学院固定资产验收管理办法院发国资字(2024)18 号第一条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我院固定资产验收建账工作,加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法律规范固定资产验收工作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根据财政部《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24]192 号)、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北京电影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等制度,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学院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建设和进展的基本条件,是培育人才和保证教学、科研、生产、行政办公、生活后勤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基础。加强固定资产验收建账的管理,是保证资产安全与完整的重要环节,固定资产验收是指对通过购置、基本建设、自制、接受捐赠等方式获得,达到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的仪器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的验收,房屋建筑物及电力消防固定资产验收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教育部《高等学院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办法适用纳入学院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范畴的固定资产验收。学院固定资产按其使用性质分为六大类:(一)房屋及构筑物,指房屋、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教学用房、科研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产经营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及出租用房、学生用房、后勤用房等;构筑物包括道路、围墙、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二)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影视设备仪器和影视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设备及软件等;(三)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四)文物及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五)图书资料,指图书馆、资料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等;(六)其他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按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院固定资产分类目录》,学院按固定资产特性分为十六类:房屋及构筑物、土地及植物、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印刷机械、卫生医疗器械、文体设备、标本模型、文物及陈列品、图书、工具量具和器皿、家具、行政办公设备、被服装具、牲畜等。(七)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1、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 500 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 800 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