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 床 输 血 技 术 规 范 2019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规 范 、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 法》和《医疗机构临 床 用血 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 第 二条 血 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 血 。 第 三条 临 床 医师和输 血 医技 人员应严格掌握输 血 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 床 输 血 技 术 和血 液保护技 术 ,包括成分输 血 和自体输 血 等。 第 四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 血 科(血 库),负责临 床 用血 的技 术 指导和技 术 实施,确保贮血 、配血 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 措施的执行。 第 五条 申请输 血 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 床 输 血 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 者血 样于预定输 血 日期前送交输 血 科(血 库)备血 。 第 六条 决定输 血 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 同种异体 血 的 不 良 反 应 和 经 血 传 播 疾 病 的 可 能 性 , 征 得 患 者 或 家 属 的 同 意 ,并 在 《 输 血 治 疗 同 意 书 》 上 签 字 。《 输 血 治 疗 同 意 书 》 入 病 历 。 无 家 属签 字 的 无 自 主 意 识 患 者 的 紧 急 输 血 , 应 报 医 院 职 能 部 门 或 主 管 领 导 同意 、备案, 并 记入 病 历 。 第七条 术前自 身贮血 由输 血 科(血 库)负责采血 和 贮血 , 经 治 医 师负责输 血 过程的 医 疗 监护。 手术室内的 自 身输 血 包括急 性 等容性 血 液稀释、术野自 身血 回输 及术中控制性 低血 压等医 疗 技术由麻醉科医 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 亲友互相献血 由经 治 医 师等对患 者 家 属 进行动员, 在 输 血 科(血 库)填写登记表, 到血 站或 卫生行政部 门 批准的 采血 点(室)无偿献血 , 由血 站进行血 液的 初、复检 , 并 负责调 配 合 格 血 液。 第九 条 患 者 治 疗 性 血 液成 分 去 除 、血 浆 置 换 等, 由经 治 医 师申 请 ,输 血 科(血 库)或 有 关 科室参 加 制定 治 疗 方 案并 负责实施, 由输 血 科(血 库)和 经 治 医 师负责患 者 治 疗 过程和 监护。 第十 条 对于Rh(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