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基础知识一、可燃性气体和蒸气的爆炸特性1、燃烧和爆炸产生的条件形成燃烧和爆炸必须具备一定条件
下述条件在时间和空间上相遇,才会产生燃烧或爆炸:燃烧剂,例如氢气,汽油等;氧化剂,例如氧气,空气等;点燃源,例如明火,火花,电弧,高温表面等
上述条件被称为形成燃烧和爆炸的三要素
工程上采取措施,防止三要素同时存在,防止出现火灾和爆炸危险
2、可燃性气体和蒸气的安全参数①爆炸界限----可燃性气体或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只有在某个浓度范围内才能爆炸(燃烧),超出此范围就不会被点燃,这一范围的最高点和最低点分别称为爆炸上限和爆炸下限
爆炸界限常用可燃性物质在可燃性混合物中的体积百分比(浓度)表示,例如,甲烷的爆炸下限是5
0%(体积比),爆炸上限是15%(体积比)
可燃性物质的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混合物可以称作“过稀”,浓度高于爆炸上限可以称作“过浓”,过浓或过稀的混合物不能形成爆炸或燃烧
表1几种常见的可燃性气体或或蒸气的爆炸界限气体名称爆炸上限(vol%)爆炸下限(vol%)甲烷155.0丙烷9.52.1丁烷8.51.5异丁烷8.51.8乙醇193.5乙烯342.7乙醚481.7氢气75.64.0乙炔821.5②引燃温度----按照标准方法实验时,引燃爆炸性混合物的最低温度
在没有明火等点火源的情况下,可燃性混合物的温度达到某一温度时,由于内部氧化放热加剧而自动着火,也称作自燃,有时候也把引燃温度称作自燃温度
国际标准IEC60079—4: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