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相关政策介绍药品注册一、工作目标北京市药品审评中心《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5号2012年01月20日发布《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2015年08月18日发布《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2016年03月5日发布任务来源药品注册2
推动制药行业供给侧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1
提升制药行业整体水平,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3
增强国际竞争力,促进国产药品走向世界主要目标北京市药品审评中心提高仿制药质量,达到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1建立我国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参比制剂目录2建立上市后化学药品仿制药质量评价体系3具体目标药品注册二、评价对象与时限要求药品注册评价对象仿制药国产进口原研地产化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药品注册时限要求基本药物口服固体制剂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上市的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需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和存在特殊情形2018年2021年其他化学药品口服固体制剂自第一家品种通过后,三年后不再受理申请
药品注册三、任务分工北京市药品审评中心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办公室组织制定技术指导原则及申报资料要求1参比制剂的遴选与确认2组织对企业提交的参比制剂资料、补充申请资料及一致性评价资料进行审查3组织协调专家委员会工作4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5橙皮书目录的建立与管理相关工作6开展对药品生产企业的指导7北京市药品审评中心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成立专门的一致性评价工作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总体协调和政策宣传等工作1
加强对辖区内参评企业的督导、指导2
承担资料受理、检查和抽样3
承担资料汇总、初审和报送4
北京市药品审评中心中检院组织样品复核检验和有关申报资料的评审药典委橙皮书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