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牛雨莲10/20/24目录本罪客体1客观方面2主体3罪与非罪的区别5共同犯罪6既遂与未遂710/20/2448主观方面本罪与受贿罪的区别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385条,第386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受贿罪)10/20/24侵犯的客体关于本罪的客体:简单客体的观点有:1,职务廉洁说2,管理活动说3,国家管理秩序说
复杂客体的观点有:1,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和信誉,还有他人的财产的所有权
2,侵犯了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活动,也因其产生的不正当行为有碍公平竞争原则,使社会经济的正常的秩序受到干扰
3,侵犯的客体时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和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这是关于本罪侵犯客体的几个观点,但现在学界通说认为侵犯的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的正常管理制度,又损害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廉洁性
本罪的客观方面本罪中第一款中的客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关于职务的认定:就受贿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规定是为利用职务范围内的权利,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但是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没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