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老年活动中心建设标准Constructionstandardfortheagedactivitycentre(征求意见稿)DBXXX/XXXX-2015前言2015-XX-XX 发布2015-XX-XX 实施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是全国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省份,且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为加强各级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设,使之能符合我省人口老龄化发展的趋势,满足老年人的文体活动、教育培训、参与社会发展等需求,标准编制组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参考国内经济发达地区的有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本标准共有五章,其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选址与规模,建筑设计,建筑设备等。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和浙江省民政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主编单位浙江中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 508 号地矿科技大楼二楼,邮编:310007),以便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浙江中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浙江省标准设计站本标准参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老年活动中心浙江省台州建筑设计院浙江绿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雷鹏杜蔚明谢世永金坤殷农刘艳黄建萍毛国兵刘美根郑海滨胡亮平王宇飞目次1 总则2 术语3 选址与规模3.1 选址前言3.2 规模3.3 用地4 建筑设计4.1 一般规定4.2 文体活动用房4.3 教育培训用房4.4 观演展示用房4.5 辅助服务用房4.6 后勤管理用房5 建筑设备5.1 建筑电气5.2 给水排水5.3 暖通空调1 总则1.0.1 为规范全省老年活动中心建设,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与精神文化需要,制订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老年活动中心建设。1.0.3 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设,应当遵循安全、实用、经济和美观的要求。1.0.4 浙江省行政区域内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2.0.1 老年活动中心 theagedactivitycenter为老年人提供综合性文化娱乐活动的专门机构和场所2.0.2 社会工作者 socialworker以从事社会工作为其专业和职业的人员,简称“社工”2.0.3 老年社会工作者 socialworkerfortheaged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社会工作者。2.0.4 社工用房 socialworker'sroom社会工作者开展工作的场所2.0.5 老年社会团体 theagedsociety 依法设立的以老年人服务为主要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