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程基本知识:隧道洞身开挖一般要求1、洞身开挖应根据隧道长度、断面大小、结构形式、工期要求、机械设备、地质条件等,选择适宜的开挖方案(包括开挖顺序、爆破、施工照明、通风、排水、支护、出渣等)
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围岩自承能力,必须采用有利于减少超挖、减少围岩扰动的开挖方法进行洞身开挖
2、开挖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确定合理的开挖步骤和循环进尺,保持各开挖工序相互衔接,均衡施工
(2)开挖断面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应采用有效的测量手段控制开挖轮廓线
边沟、电缆沟及边墙基础应同时开挖,所有开挖应按图纸标明的开挖线并加入预留沉降量后的尺寸进行施工,开挖质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严禁二次爆破开挖
在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随时测定隧道轴线位置和高程
(3)开挖后应做好地质构造的核对,及时做好监控量测工作,地质变化处和重要地段,应有相应照片或文字描述记载;(4)开挖作业必须保证安全,不得危及初期支护、二次衬砌和设备的安全并应保护好量测用的测点,宜减少对围岩的扰动
(5)开挖爆破作业应在上一循环喷射混凝土终凝不少于4h 后进行
3、隧道爆破应采用光面爆破,必要时采用预裂爆破技术;爆破作业及爆破物品管理必须符合现行《爆破安全规程》 (GB6722-2003)的有关规定;施工中应优化钻爆设计、提高钻眼效率和爆破效果,降低工料消耗
开挖爆破应采用合理的起爆方式、 选用适当的炸药品种和型号 (宜选用直径 150mm或 200mm的小药卷),在漏水和涌水地段应采用非电导爆管起爆
4、隧道双向开挖的贯通应选择在Ⅳ级以上围岩地段,双向开挖距离25m时,两端施工应加强联系、统一指挥,并采取浅眼低药量,控制爆破震动
当两开挖面间的距离为15m时,应改为单向开挖,一端必须停挖、将人员机具撤走,并在安全距离处设立警告标志;开挖侧每次爆破作业时应提前30min 通知停挖侧,停挖侧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应撤至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