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训情境1和实训情境2,工作者对陈某的问题和需要,个人系统和环境系统进行了预估之后,根据预估的结论,需要设定目标,确立助人计划,并与案主签订服务协议。任务一:设定目标1.目标的含义(1)社会工作实务的目标就是期望达到的境界,是社会工作者与案主系统的共同努方向。目标一般可以分为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2)总体目标:是案主想要达到的整体的、长期性的境界。(3)具体目标则指案主在其行为和情境方面想要发生的明确变化2.制定目标的意义帮助案主确定目标可以在四个方面赋予其力量:(1)目标使案主的注意力和行动得以聚焦;(2)目标动员起案主的精力和奋发精神;(3)具体表述的目标能增强案主的坚韧性;(4)目标确立能推动案主寻求实现目标的策略。3.设定目标的原则(1)目标应当建立在案主需要之上,且目标设定应当是社会工作者与案主共同参与的过程。(2)目标应当是具体可测的。(3)目标应当是现实的且可达成的。(主要考虑能力、资源、系统限制)(4)目标陈述应当使用积极的表达方式并强调案主成长。(5)目标设定应当与社会工作者的能力和技巧相符合,并且合乎法律和伦理的限制。4.设定目标的程序(1)决定案主是否准备好开始协商目标。(2)向案主解释设定目标的目的。(3)从案主那里引导出目标,建议可能的目标,然后共同选择适当的目标。(4)和非自愿案主商讨包括强制委管的目标。(5)明确决定目标,并说明案主想要改变的程度。(6)决定关键目标的可行性,并和案主讨论潜在的利益与危险。(7)帮助案主选择他们要认同的特定目标,当非自愿案主有强制委管的目标时要确定地告知他们如不执行这些目标的后果。(8)共同决定目标的优先顺序,并将任何法律命令委管的目标列为优先。任务二:制订计划1.制订计划程序:(1)在预估信息的基础上,设定正向和明确的最终目标。(2)列出清晰可行的具体目标。(3)排出具体目标的优先顺序。(4)选择介入的焦点系统。(5)选择行动内容。(6)确定任务与责任。任务三:签订协议1.协议的内容(1)要完成的目标(排好优先顺序)(2)参与者的角色(3)提供的服务内容与策略(4)时间状况(5)监控进展的方法(6)重新协商服务协议的规定(7)其他补充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