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黑龙江省博物馆新馆工程考核制度一、 总则1
1 为了大力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的相关建筑法规、法律规范和条例,为有效地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预防安全事故,促进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序进行,制造一个良好有序的施工环境,依据项目施工合同相关条款特制定本规定;1
2 本管理条例适用范围:总包单位、总包的自行专业分包单位以及业主指定的分包单位;1
3 总包单位对自行分包单位和指定的分包单位承担连带管理责任;1
4 本条例由监理日常巡查检查监督时,一经发现违规行为,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处罚,处罚程序按本规定第十节相关条文执行;1
5 施工单位接到处罚通知后,应及时对处罚内容进行整改,如不整改将加倍处罚
二、技术文件类2
1 未经监理、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而擅自更改设计并组织施工的,责令返工,每项次罚款 10000 元;2
2 工程开工前未能提交相关技术方案并经监理和甲方审核通过的,每项次罚款 5000 元;2
3 不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造成进度拖延、质量降低或是安全隐患的,每项次罚款 2000 元;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
4 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而擅自组织施工的,每项次罚款 2000 元;2
5 月进度计划和周进度计划未根据要求及时提交的,每项次罚款 1000 元
三、施工组织类3
1 分包工程未报监理、甲方审核或是审核未通过而擅自组织进场施工的,每项次罚款 10000 元;3
2 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或未经监理许可而擅自掩盖或处理者,责令返工,且每项次罚款 10000 元;3
3 隐蔽工程未报监理验收或是验收未通过而擅自隐蔽的,责令返工并报隐蔽验收,且每项次罚款 5000 元;3
4 工程报监理验收前未进行自检或是自检记录与实际不符的,每项次罚款1000 元;3
5 工程质量经两次验收不合格的,从第三次开始,每验收一次罚款 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