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厂房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方将位于崂山区孙家下庄社区南,厂房面积 900 平方米,院子面积 200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到期,同等条件乙方优先承租
租金:每年租金
付款方式:每半年付款一次,每次付款提前 1 个月,如乙方到期不缴纳房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甲方提供的厂房须水电齐全;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生活用水 3 元/天;电费 1
3 元/度;其他费用由乙方按规定时间缴纳
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维护好厂房,合同到期将厂房恢复原样
租赁期间合法经营,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如乙方提前退房或甲方提前收房,应支付对方违约金贰万元
租赁期间如遇政府或集体征用时,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双方无条件服从并终止合同,剩余租金退还乙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至崂山区人民法院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