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七章 沿线设施及其它工程第一节 安全设施 第 7
1 条 厂矿道路在急弯、陡坡、视线不良等路段,应根据需要设置标志、柱式(墙式)护栏、分道墙(桩)、分道行驶路面标线、反光镜等安全设施;在桥头引道、高路堤、地形险峻等路段,应设置标志和护栏;在道路交叉口,应根据需要设置标志、栏杆;在严重积雪路段、漫水桥、过水路面,应设置标杆
露天矿山道路,在急弯、陡坡、高路堤、地形险峻等路段,亦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设置挡车堆(但不得阻碍视线)、阻车堤、反坡安全线等安全设施
柱式护栏外侧至路肩边缘的距离,可采纳 25~50cm
墙式护栏,应建在挡土墙顶、岩石或坚实基础上
路面边缘至墙式护栏内侧或挡车堆内侧坡脚的净距,不宜小于表 7
分道墙(桩)、分道行驶路面标线,应设置在平曲线(不设置缓和曲线时,为圆曲线)的起点和终点范围内
设置柱式(墙式)护栏、分道墙(桩)、挡车堆、阻车堤等安全设施路段的路基、路面宽度,应适当增加,并应符合厂矿道路建筑限界的规定
2 条 厂矿道路主标志宜划分为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和指路标志
各种厂矿道路主标志,应根据道路沿线具体情况采纳
一、二级厂外道路,应设置交通标线
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名称、图形、颜色、尺寸、设置地点等,应按现行的有关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标准执行
3 条 露天矿山道路,在固定的卸矿点(如溜井、溜槽、贮矿漏斗等),应设置坚固的车挡
废石场和堆置段高较高的贮矿场的边缘,应设置防滑堆
4 条 夜间行车、行人较多的厂矿道路,应设置线路照明和反光标志
常常有雾的露天矿山道路,应设置雾灯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厂矿道路的装卸点、停车场、回车场、废石场、贮矿场、桥梁、渡口码头等地,可根据需要设置照明设施
5 条 厂矿道路道口安全设施的设置,应按现行的有关工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