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商标转让协议范本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一、 转让的商标名称已注册商标“xxx”两件,国家商标商已受理申请商标“xxx”三件、“xxx”一件
二、 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见附件一
三、 商标注册号已注册商标:xxx(注册证号 xxx)、xxx(注册证号 1xxx)国家商标局已受理申请商标:xxx四、 商标专有权期限已注册商标的专有权期限分别为:xxx(注册证号),专有权期限 2001-4-7 至 2024 年 4 月 6 日
已申请的商标专有权期限由将来取得的商标注册书决定
五、 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六、 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
七、 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1
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已注册或申请的全部商品类别
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全国(除香港地区)八、 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1
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2
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
九、 商标权转让的时间在本合同生效后,且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
十、 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由乙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 商品质量的保证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
十二、 双方均承担保守因转让或受让商标而知晓的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
十三、 转让方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四、 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1
转让费按转让达到权限计算共 万元2
付款方式:3
付款时间:十五、双方的违约责任1
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