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作程序 商铺租赁管理程序/TJ/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0 目的明确规定商铺租赁工作的责任、方法和要求,进行招商、洽谈和签订租赁合同,确保稳场、旺场经营,实现顾客满意,以及商户和公司的互利多赢。2.0 适用范围适用于商铺招商、租赁洽谈和签约全过程的控制(包括商铺的整体出租)。3.0 职责3.1 总经理负责审核招商工作计划,代表公司签订委托租赁协议,以及批准租赁商户的评价选择结果。3.2 公司分管领导负责招商工作策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与租赁商户洽谈和签约工作。3.3 招商客服部负责招商工作的具体实施,与租赁商户的洽谈,以及与商户的对接工作。4.0 工作程序4.1 日常招商工作4.1.1 商业物业正常运营期间,为保证商业物业的稳场及旺场经营,客户服务部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招商和租赁工作:a) 开展市场调查,定期总结和评估商业物业运营状况,并适时提出业态组合及品牌组合的调整建议; b) 日常的招商工作,积累商户资源,建立《商源资料库》;c) 针对具体的租赁业务,及时有效地开展招商洽谈工作;d) 对集体区域进行大商户洽谈; 4.1.2 客户服务部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评估筛选有吸引力的商业品牌及经营商户,并填写《商源储备登记表》,连同市场调查信息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4.1.3 所有进入本商业物业经营的品牌(商户)均应按《招商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评估,必要时,客户服务部应制订详细的品牌(商户)经营能力评价准则。4.1.4 经公司确认为储备商业源的商业品牌或经营商户,由客户服务部纳入公司《储备商源库》。为保证与《储备商源库》的商户建立密切联系和良好沟通,客户服务部每月最少应与其进行一次正式的沟通,并做好《储备商源跟踪联络记录表》。沟通信息包括(不限于): a) 通报商业物业经营状况及招商需求; b) 了解商业户目前经营状况; c) 进入本商业物业经营的意愿及可能性等。4.1.5 客户服务部应至少季度进行一次对《储备商源库》中的商户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查和更新,根据市场调查和沟通信息,及时增加或取消相应的品牌或商户。4.2 租赁委托4.2.1 根据前期商业物业销售合同、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业主(开发商及购铺业主)委托经营管理的要求,为实现商业物业的整体经营定位,客户服务部应保证达成以下经营管理状态:a) 与出租业主签订《委托租赁协议书》;b) 与自营业主签订《经营承诺书》。 第 1 页 共 3 页运作程序 商铺租赁管理程序/TJ/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2.2《委托租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