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矿权转让合同案例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合同无效案例 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的法律责任许稳胜诉贾继勇、昆明祥发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发公司)其他股权转让侵权纠纷以及祥发公司、贾继勇祥发公司、贾继勇其他股权转让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2024 年 10 月 30 日,本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许稳胜及其委托代理人荣志伟、魏思部,祥发公司、贾继勇共同的委托代理人尧宗梁、廖孝伟,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许某与祥发公司、贾某在 2024 年 10 分别签订了《江浪煤矿转让协议书》《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书》,并由云南省第二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协议书对富源县墨红镇江浪煤矿一号井的开采、经营、管理权、矿山的设施设备、物品、有关票据、风险金、转让价款、支付期限、违约责任等作了约定。上述协议签订后,许某根据约定,将煤矿的各种证照作了变更,祥发公司、贾某取得合法证照和经营手续后进行了正常经营。但祥发公司、贾某在仅支付了转让金人民币 506 万元,又将该煤矿权属向第三人张云进行了转让,对尚欠许某的转让款 160 万元,迟迟不肯支付。徐某故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祥发公司、贾继勇支付尚欠的转让款 160 万元及利息,祥发公司、贾某共同答辩,并提起反诉称:1、贾某不是《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书》的债务人,而是此两份合同约定的权利人,故贾某对许某不负有任何义务。2、按上述协议的约定,许稳胜负有将有关资产移交给祥发公司、贾继勇、办理该煤矿一切有效合法证照并保证祥发公司、贾继勇能对煤矿进行合法开采与经营的义务,以及负责处理与村民等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义务,并且由此发生的一切税费、各种价款由许稳胜支付。但许稳胜未履行其义务,已构成违约,也违反了法律所规定的义务,无权要求祥发公司、贾继勇支付任何款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八条、六十条、六十七条之规定,应当驳回许稳胜的诉讼请求。 同时由于许稳胜未按协议移交相关资产、未办理煤矿合法生产经营的证照、更为严重的是其转让的煤矿根本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2024 年 8 月 23 日,被云南省煤矿安全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察局(以下简称:煤监局)责令停产整顿,2024 年 12 月 23 日,经富源县煤矿工业局、云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曲靖监察分局(以下简称:曲靖分局)、富源县人民政府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得以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