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GF-2024-2402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国 家 旅 游 局 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〇一四年四月使 用 说 明1
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或者边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以下简称“出境社”)与出境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出境包价旅游(不含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时使用
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出境社承担的责任
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合同编号: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备注备注:需注明身体情况是否适宜出游、有无突发病史、有无药物过敏史;是否身体残疾,是否为妊娠中妇女,是否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损情形,旅行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后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特别关照,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旅游者代表应当保证其在合同中的签章能够代表表格中列明的所有旅游者对合同约定的认可
表格中列明的任一位旅游者均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维护权益并履行义务
出境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