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产业园区合作运营协议书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旗委确定的“全面转型、开放进展”战略,进一步完善百灵那达慕文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做大做强文化产业,经********* (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共同合作运营********* 文化产业园
为了确保合作顺利进行,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合作运营的范围,主要指百灵那达慕文化产业园内的建筑、设施、设备等,包括那达慕主会场、国际摩托车赛场、房车自驾游营地、少数民族商品展销广场、第一赛道等功能区
第二条 首期合作运营的时间为 3 年,3 年内甲方负责园区的水费、电费、暖气费、网费、物业费等基础保障费用,免费提供灯光、音响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3 年后上述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运营情况另行商定
第三条 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园区的日常运营,合作运营期间,旗政府主办的活动和甲方招商引进的活动项目,由甲方负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责组织实施;乙方通过招商引进的活动项目,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双方引进的活动项目在时间上有冲突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园区现有水路、电路和基础设施的维修和维护,甲方原则上不再投资新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甲方负责对园区日常整体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督促,负责协调旗内相关部门
3、甲方负责现有商业门店招租、路灯杆广告招商和停车场收费管理工作
4、甲方承诺,乙方在园区内新建项目,享受乙方在我旗建设的其他项目的同等优惠政策,并协助乙方办理新建项目开工的相关审批手续
5、甲方负责园区的国家 4A 级景区申报工作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园区内新建项目,需符合园区总体建设规划,并提前与甲方沟通,项目产权由双方实行一事一议的形式协商解决,项目建成后,乙方享有该项目 5 年以上的经营权(具